用于测量气温、试样温度、相对湿度、降雨量、润湿时间和光照时间的仪器应与所用的暴露方法相适应,且应经相关方约定。
注:润湿时间通常通过采用原电池或类似电学方法来测定。
试样:形状和制备:试样的尺寸应符合相应试验方法或暴露后被测性能的规定,除非要求从以片材或其他形状暴露的样品上裁取试样进行规定的试验。
如果被测试材料是颗粒状、片状或其他初始状态的挤出或模塑混合物,应直接用适合的方法加工制 成试样,或用适合的方法加工成片材,再从片材上裁取试样。
所用方法应由相关方约定并且应与使用者采用的材料加工方法紧密相关。
试样制备方法见GB/T9352、GB/T17037.1、GB/T17037.3、GB/T17037.4、GB/T11997、IS0294.2和IS0294.5。
如果被测试材料是挤出件、模塑件或片材等,可以从暴露前或暴露后的材料上裁取试样,这取决于具体的试验要求和材料特点。
例如,老化后显著脆化的材料应以被测试的形状暴露,因为暴露后加工困难;相反,如层压材料,在边缘可能分层,宜以片材形状暴露并在暴露后裁取试样。
注:用机械加工法制备试样见IS02818。
当需要确定一类具体产晶的老化行为时,只要可能,宜对产品本身进行暴露。
对于试验而言足够大的产品或产品的部分应按其本身的形状进行暴露,对于先对材料进行暴露而后从其上裁取试样的,在试样制备过程中不应去除被暴露面。从被暴露的片材上裁取试样应距离片材边缘和夹具或非模拟实际条件的支撑至少20mm。
在试样制备过程中,不应去除材料被暴露面的任何部分。
应只对尺寸相同且暴露区域大致相同的试样进行比较。
试样数量:每一试验条件或暴露周期的试样应至少与暴露后性能测试的相关试验方法所规定的数量相同。
注:就机械性能测试而言,推荐被暴露试样的数量为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两倍(*,在老化后的塑料机械性能测试中会出现大的标准偏差)。
试样的总量将由测试初始值和每个暴露周期后的性能值所必需的数量决定。
状态调节和贮存:如果试样需要通过机械加工制备并且为便于制备需对其进行预处理,则应记录该预处理的详细情况。
试验前,应按照材料种类和将采用的试验方法要求对试样进行适当的状态调节;状态调节的过程应按照GB/T2918的规定进行记录。
如果所用的状态调节周期小于GB/T2918规定的|小周期,应记录该状态调节周期,因为这将严重影响随后的试验结果(例如:被测试样对湿度非常敏感和(或)试样被暴露在气候条件的情况)。
参照样品应避光贮存在普通实验室环境下,|好选用GB/T2918给出的标准环境中的一种。
注:有些材料尤其是老化后的材料在避光贮存过程中将会发生变色。